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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官方发布

时间:网站:南宁师范大学函授站
ㅤㅤ南宁师范大学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本科师范院校,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办学实力雄厚,师范特色鲜明,2025年我校将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面向全国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具体招生事项如下:
ㅤㅤ一、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ㅤㅤ1. 招生对象: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以及2024年、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
ㅤㅤ2. 报考条件:
ㅤㅤ(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招生体检要求;
ㅤㅤ(2)已获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无不及格课程,无违纪违法记录;
ㅤㅤ(3)报考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不同,或属于不同的专业大类,具体专业对应要求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另行公布;
ㅤㅤ(4)非应届毕业生须未就业,或已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全职在校学习。
ㅤㅤ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ㅤㅤ2025年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化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等师范类及应用型本科专业,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对应要求、学费标准等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另行公布,招生计划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ㅤㅤ三、报名流程
ㅤㅤ1. 网上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官网,进入“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考志愿,上传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成绩单、无违纪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ㅤㅤ2. 资格审核: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ㅤㅤ3. 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费用缴纳,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ㅤㅤ4. 准考证打印:考生须在考试前3天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ㅤㅤ四、考试安排
ㅤㅤ1. 考试时间:2025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另行通知;
ㅤㅤ2. 考试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ㅤㅤ3.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考试科目为英语、大学语文,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确定,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考试大纲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另行公布;
ㅤㅤ4. 考试要求: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作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ㅤㅤ五、录取规则
ㅤㅤ1. 我校将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录取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专业要求择优录取;
ㅤㅤ2.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基础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基础课成绩也相同时,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ㅤㅤ3. 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ㅤㅤ4. 已被我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其他类型的招生录取。
ㅤㅤ六、学费与培养管理
ㅤㅤ1. 学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与普通本科同专业学生学费标准一致,师范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年/生,非师范类专业学费为4600-5000元/年/生,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ㅤㅤ2. 培养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本科同专业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纳入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培养体系,实行2年制本科培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南宁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ㅤㅤ3. 奖助政策: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与普通本科学生享受同等的奖助政策,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各类奖助项目,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ㅤㅤ七、其他说明
ㅤㅤ1.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ㅤㅤ2. 考生须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考试、录取及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ㅤㅤ3. 本简章由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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