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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官方完整版
时间:网站:南宁师范大学函授站
ㅤㅤ南宁师范大学全称为南宁师范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3,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5年获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办学实力雄厚,师范特色鲜明。学校现有明秀、长堽、五合、武鸣四个校区,注册地址为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
ㅤㅤ一、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ㅤㅤ2025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招生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共70余个本科专业,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选科要求、学费标准等详见我校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目录,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
ㅤㅤ二、报考条件
ㅤㅤ1. 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ㅤㅤ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招生体检要求;
ㅤㅤ3.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选科要求,具体选科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ㅤㅤ4.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且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要求,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我校2025年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章程。
ㅤㅤ三、录取规则
ㅤㅤ1. 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录取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ㅤㅤ2. 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ㅤㅤ3. 专业录取规则:
ㅤㅤ(1)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招生计划、选科要求、体检要求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ㅤㅤ(2)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科目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ㅤㅤ(3)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选科要求、体检要求,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ㅤㅤ4.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ㅤㅤ(1)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 + 专业统考成绩×70%,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我校2025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ㅤㅤ(2)体育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 + 专业统考成绩×70%,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我校2025年体育类招生章程;
ㅤㅤ5.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招生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ㅤㅤ6. 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以我校名义统一发放。
ㅤㅤ四、学费与奖助政策
ㅤㅤ1. 学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年/生,非师范类专业学费为4600-5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2000元/年/生,体育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年/生,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ㅤㅤ2. 奖助政策:我校建立了完善的本科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覆盖品学兼优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ㅤㅤ五、培养管理与毕业就业
ㅤㅤ1. 培养管理: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本科生标准学制为4年(部分专业5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南宁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ㅤㅤ2. 就业服务:我校建立了完善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职业规划、校园招聘、就业帮扶等全方位服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0%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质量稳居广西高校前列。
ㅤㅤ六、其他说明
ㅤㅤ1.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ㅤㅤ2. 考生须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取及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ㅤㅤ3. 本章程由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ㅤㅤ一、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ㅤㅤ2025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招生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共70余个本科专业,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选科要求、学费标准等详见我校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目录,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
ㅤㅤ二、报考条件
ㅤㅤ1. 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ㅤㅤ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招生体检要求;
ㅤㅤ3.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选科要求,具体选科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ㅤㅤ4.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且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要求,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我校2025年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章程。
ㅤㅤ三、录取规则
ㅤㅤ1. 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录取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ㅤㅤ2. 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ㅤㅤ3. 专业录取规则:
ㅤㅤ(1)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招生计划、选科要求、体检要求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ㅤㅤ(2)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科目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ㅤㅤ(3)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选科要求、体检要求,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ㅤㅤ4.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ㅤㅤ(1)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 + 专业统考成绩×70%,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我校2025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ㅤㅤ(2)体育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 + 专业统考成绩×70%,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我校2025年体育类招生章程;
ㅤㅤ5.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招生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ㅤㅤ6. 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以我校名义统一发放。
ㅤㅤ四、学费与奖助政策
ㅤㅤ1. 学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年/生,非师范类专业学费为4600-5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2000元/年/生,体育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年/生,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ㅤㅤ2. 奖助政策:我校建立了完善的本科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覆盖品学兼优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ㅤㅤ五、培养管理与毕业就业
ㅤㅤ1. 培养管理: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本科生标准学制为4年(部分专业5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南宁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ㅤㅤ2. 就业服务:我校建立了完善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职业规划、校园招聘、就业帮扶等全方位服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0%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质量稳居广西高校前列。
ㅤㅤ六、其他说明
ㅤㅤ1.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ㅤㅤ2. 考生须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取及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ㅤㅤ3. 本章程由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